建行新疆区分行全行宣传营销用品项目标段3家电类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现对建行新疆区分行全行宣传营销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建行新疆区分行全行宣传营销用品项目
二、项目编号: XJ250131/01
三、招标内容及概况:
1. 招标内容: 由中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提供宣传营销产品及相关服务。产品应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必须是正品,包装完好、渠道正规、品牌与描述一致,产品的环保和安全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标段1:粮油类;标段2:生活用品类;标段3:家电类;标段4:定制类),本标段内容为:
标段3:家电类
入选供应商数量40家(资格评审合格供应商数N不足42,则入选供应商数N-2)。签署框架协议,向区分行本部、二级分行开放下单权限。
| 标段名称 | 标段类别 | 入选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
| 标段3:家电类 | 非定制类 | 入选供应商数量40家(资格评审合格供应商数N不足42,则入选供应商数N-2)。 | 签署框架协议,向区分行本部、二级分行开放下单权限 。 |
2. 服务地点:新疆
3. 服务期限:1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3. 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提供首页、签章页、签署时间页及合作内容关键页)以及该合同或框架协议下已完成的至少1笔供货服务的订单发票以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不良行为处罚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情形(含总行、各省分行)。(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招标人查询) ;
(2)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屏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3)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提供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承诺函)
6.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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