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淮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 码 2024-411527-04-01-557560、 2024-411527-04-01-722863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淮滨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淮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2.2招标编号:QGCZBFW-2025-052
2.3建设地点: 淮滨县境内
2.4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2.5 标段划 分: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2.6服务期限:签订 合同后 30 日历天 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后续工作完成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需要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确定。
2.7招标范围 : 淮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 含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阶段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等 。
勘察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 1)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工作。
( 2)上述工作内容的后续配合服务,配合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最终意见。
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 1)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工程设计;水保及环保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征迁安置规划报告)等。
( 2)项目审批所必需的相关专题: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设计等的编制。
( 3)上述工作内容的后续配合服务,配合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最终意见。
2.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 9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2.1 0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采用 “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法”的方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任一专业 ) 专业 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 ) 甲 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 具备 水利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 职称证书及 2025 年 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 5 财务要求:提供 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6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 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 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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