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新型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政务云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河北
业主单位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高阳县新型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政务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高阳县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硬件设施和支撑软件服务,满足各部门开展电子政务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云平台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管理、人员进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进出场管理、安全保障、保密措施,及政务云系统涉及到的其他运行、维护、日常运行等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389.5968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3〕3号)要求,“推动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县级统一使用市级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 2、保定数字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保定市政务云服务平台唯一云服务商。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加强数字保定项目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提高全市信息系统的云化整合,提升基础支撑平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政务云服务平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针对高阳县政务云的云服务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从保定数字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政务云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保定数字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2号楼B座25楼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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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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