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会宁城区北川渠排洪防捞治理项目(13一18标段)十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
白银市会宁城区北川渠排洪防涝治理项目 (13-18标段)十八标段二次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BGZJ-JS25061-18(2)
一、招标条件:
白银市会宁城区北川渠排洪防涝治理项目 已由 《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白银市会宁城区北川渠排洪防涝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会发改发〔 2024〕 275 号)、《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银市会宁城区北川渠排洪防涝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会发改发〔 202 5 〕 59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 县级财政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 会发改发〔 2024〕 275 号、会发改发〔 202 5 〕 59 号
(二)项目名称: 白银市会宁城区北川渠排洪防涝治理项目 (13-18标段)十八标段二次
(三) 工程概况 :
该标段位于会宁县城区东侧坡化沟南侧段,治理范围为新建 4号箱涵:3.0m*2.0m箱涵386m;新建雨水管道321m(其中D1000排水管309m、D400排水管8m、D300排水管4m)、新建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0座。污水管线拆除及迁移20m、给水管线拆除及迁移20m、钢筋混凝土污水井拆除及迁移2座、D1000铸铁排水管道拆除及迁移30m;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3220m2、人行道拆除及恢复54m2、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1031m2;祖厉河河堤拆除恢复1处等其他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地点: 会宁县城区北川渠
(六)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自筹。
(七)工 期: 总工期 180 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 合格
(九)标段划分: 共 1个施工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 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 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施工员(市政专业)1 人、质量员(市政专业)1 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 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服 [2020] 296 号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建[2020]66号 ) 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 根据白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一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 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