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建生活段漯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武汉房建生活段漯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FSD-CG-202 5 - 132
一、招标条件
根据 202 5 年 9 月 2 8 日 党政联席 会决议 通过的 « 武汉房建生活段 关于 新余西行车 公寓、 信阳地区 公寓 、漯河地区公寓、驻马店公寓、平东公寓 卧具洗涤业务外包建议方案的议题 » 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武汉房建生活段 漯河地区行车 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项目,公寓卧具洗涤包括床单、枕套、被套等,中标方须负责卧具的送洗及净品运送、搬运至 漯河 市 漯河 公寓 、漯河新场公寓 。
二、采购内容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武汉房建生活段漯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年预计洗涤量为 91250套 | 年 | 3 | 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合同到期前,招标方组织招标方相关人员对中标方服务进行总体评价(包含服务质量、卧具洗涤卫生质量及卧具接收、送达及时性),若评价结果为 90%良好及以上,经招标方集体决策后,招标方与中标方应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再进行内部综合评定,综合评定认为中标方可以继续提供服务的,经招标方集体决策后,招标方与中标方续签下一年合同;综合评定认为中标方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经招标方集体决策不再续签,招标方重新组织招标。中标方承诺尊重招标方决策结果,若招标方决策不再续签,中标方应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招标方重新招标、与新合作方交接完成为止,具体期限以招标方和中标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根据第二十六条:如根据交路变化情况,上述公寓洗涤量超过约定工作量(漯河地区行车公寓日均250套)的10%时,重新组织招投标。 |
- 包件设置
| 序号 | 包件编号 | 包件名称 |
|---|---|---|
| 1 | BJ-001 | 武汉房建生活段漯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 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
3.投标人近 三年内 有洗涤 业务的业绩( 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招标投标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的规定,程序达到招标要求。
5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不存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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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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