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云网运营部库房及办公群楼顶避雷带安全整治项目询比公告
吉林
-长春市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云网运营部库房及办公群楼顶避雷带安全整治项目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 2025年云网运营部库房及办公群楼顶避雷带安全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RS2025-655-DX180),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云网运营部辖下有网操油机库、防汛应急库、空调备件库,装维备件库,前进库房, 8号库房,浦东路库房 、 德惠、九台、农安、榆树、公主岭、双阳县域公司各一个库房,共计 13个库房。近期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库房部分货架有腐蚀、生锈现象,货架不牢固现象,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加固、防腐除锈处理等,消除安全隐患风险。同时浦东路、繁荣路办公群楼顶避雷带也出现腐蚀生锈现象,影响防雷效果,要求实施整改。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工期 |
|---|---|---|---|---|---|
| 1 | 安全整治 | 云网运营部库房及办公群楼顶避雷带安全整治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施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采购内容:云网运营部库房及办公群楼顶避雷带 安全整治,施工面积 1632.37平方米,具 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 367283.25元人民币。
框架履约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6月30日。
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30日内完成施工。
质保期:自单笔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施工地点:长春地区。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 单项 最高限价, 单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 225元/平米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 单项 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1. 2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 具备自 20 22 年 至今 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 30 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 扫描件 ( 扫描件 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 )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 扫描件 ;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 扫描件 。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4 人员要求:供应商至少配置 1个项目组,项目组具体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至少需达到5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除外),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其他为施工人员。
( 1)企业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 2)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资格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5年至今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2.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2. 1.6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询比 项目 响应 。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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