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YSGAJ-20251010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办公设备 | 巡逻装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供应商提供2025年4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2025年4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3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