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电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YBXM[CS]20250002
项目名称:电力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3,557.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力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3,557.8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电讯信息用房施工 | 综合审判楼维修改造强电线路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4,957.84 | - |
| 1-2 | 电讯信息用房施工 | 电力增容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8,6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力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国家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为供应商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具备办理国家电网竣工验收送电等相关手续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