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冻猪肉储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海盐县冻猪肉储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海盐县冻猪肉储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海盐县冻猪肉储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县计划储备冻猪肉每年160吨,委托储备项目是县政府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满足紧急状况下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猪肉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的一项重要举措,如在遭遇重大疫情封锁和灾害性气候时,必须按照应急供应要求提供上市产品,工作难度极大,并具有管地管制的特殊性,而全部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判断资格的供应商,目前市场上只有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据调研,我县从事冻猪肉流通供应商最大规模的是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符合我县储备冻猪肉采购、储备、更新、销售条件,且具有多年县级冻猪肉委托储备项目执行经验,是我县唯一一家能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考虑到本项目时间的紧迫性、产品的特殊性和地域性等特点,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青莲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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