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辛店中心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RM-2025-025
2.项目名称: 任泽区辛店中心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 40.602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40.602 万元
4.项目单位: 邢台市任泽区辛店中心卫生院
5.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1 | 任泽区辛店中心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40.602 | 1批 | 牙椅 3把、电解臭氧消杀机(净水机)1台、污水处理器1台、一拖三气泵1台、灭菌器(23L)1台、蒸馏水1台、封口机1台、口腔铅房辐射改造、激光磁场理疗仪(带盆底治疗仪) |
6.合同履行期限: 7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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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