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联合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联合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A246-CG-251022370、SXZB-2509 40010GZG068/01)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联合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 JNA246-CG-251022370、SXZB-2509 40010GZG068/01 ),已由 中共潞安新疆煤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委员会文件以砂矿党纪要(2025)23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 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工程概况 : 联合建筑建筑面积为 1062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7.95m。地上局部4层。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为多层公共建筑,原设计使用年限50年,采用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
本项目改造具体内容:新增电井、设备机房,并对不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的部分疏散门及排烟窗进行改造,本次不改变使用功能,具体详见建筑说明及施工图。改造消火栓、灭火器、机械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具体详见各专业施工图。
2. 2 采购范围: (1)土建部分完成工程量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包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2) 安装量清单( 包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75天(日历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4 项目地址 :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 ;
2.5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 要求 :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项目经理 要求: 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 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3. 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 3年指: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 150万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改造工程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④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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