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企业运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询比公告
北京
中国电信企业运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企业运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ZJZB-2025-2027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国电信企业运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建设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现场旁站、现场施工协调,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结算和审计等相关工作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地点: 北京市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 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99.00万 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资质应具备以下其中之一:
( 1)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同时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注:根据建市〔 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若取得新证,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9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6 )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 , 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7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