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199
二、项目名称:龙市河胡家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贵州省安顺开发区西航街道西兴村翠麓阳光二层2-4号 | 500,000.00元 | 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1020000 | C11020000 工程设计服务 | 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 | 服务地点:内江市 | 至少包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和施工过程的配合工作、至少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水生态整治设计(水生植物及其应用)及施工过程的配合工作。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其他人员不低于2名等要求 | 勘察测绘: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供成果文件; 设计: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供成果文件。 | 符合《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查。成果文件(至少包括):本项目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加盖设计资质章。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光盘或U盘)。份数要求: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语馨(采购人代表) 、 陈彬 、 谢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108325210200004530;
2.采购品目:C11020000 工程设计服务;
3.监督管理部门: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吴老师,联系电话:需解锁;联系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地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观湖社区康复西路三段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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