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光储热电50MW示范项目电气及热控单体调试劳务协作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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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光储热电50MW示范项目电气及热控单体调试劳务协作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SYY-GC-ZBGCFB-HZ6-2025-03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南侧约7km处
一、招标条件
西藏阿里光储热电50MW示范项目电气及热控单体调试劳务协作用工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本次公开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在招标人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后生效,否则不生效。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采用“光伏发电系统+熔盐电加热器”的形式进行集热,设置205MW熔盐电加热器,储热容量为2400MWh,供暖与供电储热时长为14小时,供暖储热时长为62小时。本项目包括一套采暖工程及一套发电工程,其中发电工程为2台25MW机组,主要用于供暖和发电,两套机组可为备用。项目通过110kV电压等级接入阿里电网。
本工程调试范围主要包括全厂电气热控单体调试和测量信号回路调试、甲供厂供仪器仪表校验、TSI探头检测、甲方现场工机具及仪器仪表校验检查,配合分部试运,参与和配合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直至全厂整套启动试运通过72+24小时或业主方要求的机组考核时间,并负责所有试运期间的消缺整改。
招标范围:西藏阿里光储热电50MW示范项目电气及热控单体调试劳务协作用工服务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范围:西藏阿里光储热电50MW示范项目电气及热控单体调试劳务协作用工服务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三期至少有一期是正值,若成立不足2年,未有正值也算连续亏损;
(4)投标人2022年—2025年具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新的纳税评级不得为C或D级。
(7)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
(8)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证明。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应投标的情形。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所属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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