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万吨改性塑料项目色选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
年产1.8万吨改性塑料项目塑料色选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重庆云天化天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0747-2560SCCCQ05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采购2台塑料粒子色选机,推荐使用履带式色选机,皮带宽度0.6M,要求为单层色选机;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 交货地点: 重庆云天化天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南路3号。
2.1.3 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4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或投标人暂时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则须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塑料行业或改性工厂色选机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应用场景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上述信息的其他证明材料),该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等(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5.2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其他要求:
3.6.1 未被列入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失信期内),失信供应商名单包括被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的黑名单、灰名单、黄名单, 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6.2 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应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或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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