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二标段的公告
江苏
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工程项目名称) 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二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农复【2025】66号 (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二标段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 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 长国债)二标段,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和兴村、兴杨村 ,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标段为二标段。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位于灌南县李集镇和兴村,兴杨村,包括田块修筑1073.4亩,灌溉站2座,80kvA变压器2台,10kV以下高压输电线路0.60km,衬砌明渠30.13km,分水池1座,渠闸29座,渡槽3座,中沟桥2座,渠桥116座,涵洞21座,农门75座,放水口756座,高效节水290亩,田间道路14.31km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灌南县李集镇中心村,东条河村,新民村,包括田块修筑1144.3亩,灌溉站1座,80kvA变压器1台,10kV以下高压输电线路0.15km,疏浚沟渠1.45km,衬砌明渠15.64km,分水池3座,渠闸16座,渡槽11座,中沟桥6座,渠桥65座,涵洞34座,农门39座,放水口393座,公示牌1处,田间道路12.21km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可任意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从二标段到一标段倒序进行,如果投标人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标段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2.4 本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 2068.270126 万 元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 本标段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2025年12月底前建设进度达50%以上 , 2026年5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2.6 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水利水电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 , 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 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 标文件中主动 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 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 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 标人在 《诚信投标承诺书》 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 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 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 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 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 新不及时 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 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 则不予认可,其他省 从其规定。
(3)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1时间要求:自 2025 年 06 月至 2025 年 08 月(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连续 3 个月 );
2证明材料要求:
a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 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 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 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年龄+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不超过 65 周 岁 ), 项目负责 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 满足第 1条时间要求的,提 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 劳务 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 时间不满足 第 1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 休人员签订的 劳务 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 1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 1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 认可。
(4) 业绩要求: ? 投标人 业绩: 投标人在 2020年09月01日至今,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700万元 的类似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 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5)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9月01日至今,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700万元 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注:
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 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算。
( 5)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 ( 提供承诺书 )。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均应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B、C 三类) 。
( 7)信用等级要求: /
( 8)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 后 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 件。资格 后 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 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6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