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2025年养鸡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河北
涞源县 2025 年养鸡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源县 2025 年养鸡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涞发改批字【2025】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5828.1 平方米,新建 5 栋鸡舍,西团堡村 新建 1 栋共 464.4 平方米。北王家湾村新建 1 栋共 853 平米,大道沟村 新建3 栋共 4510.7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调查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3.1.4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要求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个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有关的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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