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古城墙遗址公园(一期)一标段项目(EPC)标段
四川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古城墙遗址公园(一期)一标段项目(EPC) ( 项目名称 )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古城墙遗址公园(一期)一标段项目(EPC) ( 项目名称 ) 已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眉东发改社【2025】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县域试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社【2025】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坡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240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水洞门、奎星阁、河道遗迹遗址保护及遗迹遗址保护范围内公园绿地建设。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 总投资: 15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应满足评审要求; (2) 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 ( 含变更 ) 和相应 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3 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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