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大沙河岸线保护规划招标公告
江苏
江苏省大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大沙河岸线保护规划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徐州市水务局 实施的 江苏省大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 , 项目法人为丰县水务局、沛县水务局、微山县水务局,招标人为徐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大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大沙河岸线保护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丰县、沛县,山东微山县。
2.2项目建设内容:大沙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治理,包括水域空间修复(滩地修复23.4公顷,其中沛县22.88公顷,微山县0.52公顷;河道整治10.93公里,丰县1公里,沛县8.71公里,微山县1.22公里)、水系连通(顺堤河整治2.8km;连通建筑物13处,维修穿堤涵洞1处)、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界桩、防溺水设施、警示告示牌等)、智慧感知设施(水质监测3处、水位监测3处,视频66套,无人机2套等)。总投资估算金额:约8000万元。
2.3本标段招标范围:大沙河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包含(但不限于)岸线功能区及边界线划定、衔接机制、水域空间修复、水系连通、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相关内容,ArcGIS数据成果“一张图”。本标段概算约50万元。
2.4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任一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2)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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