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智慧生态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安徽
灵璧县智慧生态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LBGC202505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智慧生态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璧县智慧生态停车场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6-341323-04-01-72939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璧晟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灵璧璧晟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灵璧县 城区 。
2.2建设规模: 灵璧县智慧生态停车场项目 总投资约 1013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67.34万元, 拟在灵璧县城区新建 11个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 约 59915.00平方米,共设置1639个停车位,共计安装充电汽车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快充、双枪120KW)657台;搭建智慧停车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相应配套软硬件设施。 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3计划工期: 38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
2.4招标范围: 灵璧县智慧生态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及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 。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 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1)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 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 ) 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且投标人须承诺: “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 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且投标人须承诺: “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桥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4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