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正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明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黑龙江
黑龙江正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明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0100G25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正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明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正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正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明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278号 。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正明大酒店进行维修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 6024平方米(包括一层大堂局部、11-12层、23-28层),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改造内墙面、地面、门窗及室内水、暖、电等附属设施,更换服务台及形象墙,购置客房家具设施等。
2.4计划工期: 2025年11月1日 开工, 2025年12月31日竣工 ,总工期 61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 以 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16022319.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 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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