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联合桥闸重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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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山县联合桥闸重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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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 202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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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122-00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联合桥闸重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30分 现更正为2025年10月30日9:3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14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设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盘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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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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