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六)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4-SZDL-T2025-0028
项目名称: 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万元(其中安全拆除填埋200m3规模沼气工程最高限价20万元,安全拆除填埋8m3户用沼气最高限价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内容包括:安全拆除填埋 200m 3规模沼气工程 2 个;安全拆除填埋 8m 3户用沼气 400 个。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场开工,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苏农科〔2019〕7号)文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须具有沼气工程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 项目 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 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容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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