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产业提升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疫木处置一标段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安徽
旌德县林业产业提升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疫木处置一标段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JDX-QT-GK-202501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旌德县林业产业提升与融合发展 ( 一期 ) 项目 - 疫木处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5 年 9 月 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中标人“安徽永宸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候选人“需解锁”为本项目中标人。
1 、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投标人名称:需解锁
投标人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雍景湾商业办公楼三层
中标金额:叁佰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 3196900.00 元)
投标人的评审报价:叁佰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 3196900.00 元)
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 61.64 分(满分: 100 分)
2 、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以招标文件中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相应类别收费标准收取 . 金额: 32575.00 元。
更正日期: 2025 年 9 月 28 日
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 投标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营坎路 18 号 ( 老县委大院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异议人名称;
1.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