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1 .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交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 源为 企业自筹 。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服务采购项目。
2.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3 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企业年金建户管理服务,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缴费、领取、转移与保留,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核算,企业年金基金的审计与清算,企业年金基金的信息报告与披露等服务 。
2.4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 标段 ,即 A 1 标段 。
2.5 企业年金资产规模:2,997,300元人民币 。
2.6最高限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年(受托管理费率)。
2.7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6 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 8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 9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 为国内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本次采购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3. 3 近三年内( 202 2 年 9 月 1 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3.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 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为准 )。
3. 5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为准 ) 。
3.6 供应商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 / 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以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为准 )。
3.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非法人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次询比 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 。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均无效 。
3. 8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 估 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询比 采购 文件 的获 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 间: 202 5 年 9 月 29 日00时00分至202 5 年 10 月 10 日0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采购服务平台 ” )( )进行操作。
注: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 . 本项目无需递交采购保证金。
6 .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0 月 14 日 9 时00分;
供应商应在采购服务平台 → 下载专区 → 工具软件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 ” 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 “ 采购交易平台 ” ,进入 “ 开标大厅 ”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