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CPC卡智能管理机、绿通查验三防平板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 CPC卡智能管理机、绿通查验三防平板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 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 CPC卡智能管理机、绿通查验三防平板采购项目
2. 2采购 内容 : 采购 CPC卡智能管理机25台,包含原有设备拆除和新设备安装调试;采购绿通查验三防平板24台。技术参数详见公告附件。
2.3 合同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
2.4最高限价:836,400元人民币 。
2. 5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绥满高速哈绥运营分公司所辖 24个收费站(包括:哈尔滨收费站、阿城收费站、亚沟收费站、动物园收费站、玉泉收费站、小岭收费站、平山收费站、帽儿山收费站、乌吉密收费站、尚志收费站、一面坡收费站、苇河收费站、亚布力收费站、明新收费站、横道收费站、海林收费站、牡丹江收费站、磨刀石收费站、穆棱收费站、兴源收费站、下城子收费站、永安收费站、绥阳收费站、绥芬河收费站) 。
2.6交货 期限 : 2025年12月1日前到货并完成安装。(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以及采购人规格参数要求。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2近三年(2022年9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 : //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9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 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 有效期内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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