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内道路公共区域和周界监控升级改造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内道路公共区域和周界监控升级改造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LF-B2025025S
项目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内道路公共区域和周界监控升级改造设备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最高限价(元): 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内道路公共区域和周界监控升级改造设备采购(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监狱监内道路公共区域和周界监控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具体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
3.2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投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要求提供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
3.4在招标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3.5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包括挂靠)的形式参加投标,不得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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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