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项目(二次)二、项目编号:SXZ25121三、招标内容:3.1招标内容:采购冬季取暖用煤418吨,涉及张北、康保、沽源、尚义、赤城、阳原、万全7个县分公司的支局网点,本次采购需送货到指定地点,供货期15天。3.2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批量形式购买,共设1个标段,中标1家单位。包/标段采购内容采购数量1张家口市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采购418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注:(1)投标人须以“包/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单价限价为1700元/吨,最高限价(总价)为71.06万元。投标人报价(含单价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四、投标人资格条件:4.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4.3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或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4.4投标人所供洁净型煤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型煤1号”标准。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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