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引河集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招标公告
江苏
2025年度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引河集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招标公告
2025年度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引河集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引河集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已由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以 盐农建 〔2025〕12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5年度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引河集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响水县运河镇引河集片区 。
2.2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2025年度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运河镇引河集片 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面积 12200亩,总投资约2867.00万元。施工内容为:1、新建和维修泵站共9座,其中:新建泵站2座(其中:400QSZ、401QSZ各一座)、拆建泵站(400QSH)1座,维修泵站6座(其中:350QSZ两座、400QSH一座);2、新建配套建筑物220座,具体为:1涵洞工程100座(其中: Ф 606m19座、 Ф 6018m1座、 Ф 80 6m23座、 Ф 8 012m1座、 Ф 10 06m45座、 Ф 100 8m2座、 Ф 10 040m1座、 Ф 12 06m7座、 Ф 10 020m1座);2新建农桥3座(其中:106m1座、66m2座);3渡槽工程共2座(其中: Ф 8 016m、 Ф 8 020m各1座);4新建便桥27座(其中:U100的9座、U80的18座);5新建农门93个(其中: Ф 60门首7个, Ф 606m农门72个、 Ф 6012m农门1个、 Ф 6030m农门1个、 Ф 806m农门5个、 Ф 8012m农门1个、 Ф 1006m农门1个、 Ф 406m退水闸5个); 6 分水池 3座(其中:1.41.2m1座、1.81.4m2座);3、新建φ200mm放水口400个;4、衬砌明渠(沟)18.89km(其中:1*1m6.9km、拆建U100的2.7km、拆建U80的6.79km、拆建U60的2.41km);5、新开、疏浚农沟(农渠)40.34km;6、新建 Ф 100排水暗渠(管)0.36km;7、新建水泥路共计8.87km;7、安装变压器2台(其中:125KVA1台、160KVA1台),低压输电线路1项; 8 实施土地平整并增施有机肥面积 2295亩。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同上 。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0 月,具体以 招标人开工令 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或其他经济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 〔 2016〕 17文规定。
3. 1.3 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 5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
3.1. 4 业绩要求: R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 202 1 年 10 月 25 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 万元 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 。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 ( 以 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起,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投标时须 上传符合 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 的 扫描件, 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 ( 1) 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 ; ( 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 业绩项目所在地 招投标管理部门 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 ( 4) 该业绩已录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响水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 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 3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 负责人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2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 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2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 2.2.3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组成人员(“五大员”指 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五大员”指 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的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及证书 ( 其中: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 利工程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证 ) 、 技术负责人须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的子专业、技术岗位等涵盖范围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提供能证明岗位能力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岗位证书、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 等相关资料 。 项目实施过程中驻场考勤,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特需调整的要办理项目手续,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
3.2.2. 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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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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