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荣轩公招(货物)2025-008
项目名称: 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三次)
预算金额(元): 1270000
最高限价(元): 1270000
标项名称: 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三次)包二
数量: 23
预算金额(元): 1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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