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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亳州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发布时间:2025-09-20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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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550 号

二、项目名称:

2025 年亳州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 9 号南七花园 A02 地块 23 幢 1518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 1800000.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2025 年亳州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 服务范围 :截至 2024 年底,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为 16578km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 2021 〕 83 号)《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 5210-2018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 5211-2024 )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的通知》(皖交路函〔 2024 〕 169 号)等相关规定 ,2025 年需要对我市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评定,检测比例为 100% 。 服务要求: 检评数据每 10 米存储 1 个路面破损率 DR 、平整度指数 IRI 、空间定位信息以及评定单元连贯 10 米一张道路景观图像和破损图像。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上传 JC-2MX 百米破损明细数据、评定公里数据以及 JC-2 明细数据。根据公路评定情况更新数据库及平台资料,开展养护需求分析并提交报告等。 服务时间 : 90 日历天 服务标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盛志强、沈刚、常海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约定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收费金额: 106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25 年 9 月 4 日

3. 开标日期: 2025 年 9 月 16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①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具备中级工程师(道路工程)及以上职称。

5. 业绩: 1. 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巡检 02 包(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7月;2.池州市2024年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3.2023年芜湖市农村公路检测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

6. 信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

7. 项目负责人: 徐明波,道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正高级工程师。

8. 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安徽盛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自有多功能快速路况检测车为1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安徽正鑫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中自有多功能快速路况检测车为0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唐山交通建设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自有多功能快速路况检测车为1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 12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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