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903
2、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E4109005080D04342001001 | 采购录音录像、庭审语音识别、无书记员记录庭审等设备 | 需解锁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中原金融产业园(一期)12号楼9层 | 3,066,9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49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武守勋、吕文成、贾继武(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41,802.8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濮阳市大庆北路24号
联系人:靳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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