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新津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178
二、项目名称:新津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1501号-226号 | 1,590,000.00元 | 99.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7990000 | C079900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新津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监测数据服务 | 成都市新津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次数据服务采购涉及的6个标准空气站,包括:各子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的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运维情况必须接受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或以上单位委托的社会机构开 | 本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年度合同期满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签订次年合同。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站点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采购人尚未明确设备安装位置的,期限顺延),自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服务期。 | (一)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捕获率达到 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加鼎(采购人代表) 、 袁峰 、 王保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费率标准下浮41%收取, 计算方式如下:【成交金额(0-100万)*1.5%+(100-500万以内)*0.8%+(500-1000万以内)*0.45%】*59%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63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9.5万元;2.计划备案编号:5101需解锁04469;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