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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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7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其余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930平方米,其中地上40230平方米,地下20700平方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 46.65 米,建筑面积 59930平方米,其中地上39600平方米,地下230平方米。发热门诊楼地上1层,建筑高度6.1米,建筑面积 63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地下1层,建筑面积370平方米。(2)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16号河北省中医院高营院区院内规划位置。(3)质量标准:合格。(4)工期:900日历天。(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 申请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最终按照排名前后顺序以排名靠前的一家申请人判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票决的方式确定。其余申请人将不再具备判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2)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是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五、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5-09-18 09:00:00 至 2025-09-24 23:59: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09-18 09:00:00 至 2025-09-24 23:59: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陆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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