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三街配套振头路(友谊大街—振西街)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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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三街配套振头路(友谊大街—振西街)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三街配套振头路(友谊大街—振西街)道路工程 已由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西行审项目审字〔2025〕0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419.39997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振三街配套振头路(友谊大街—振西街)道路工程,为东西向道路,西起友谊大街,东至振西街,红线宽 15m,全长约 312m,占地约 4680m2。具体建设规模如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 20km/h,规划为一幅路型式,道路红线宽 15m,标准横断面为:车行道宽 9m,两侧人行道宽均为 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网综合工程、海绵城市。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振三街,西起友谊大街,东至振西街。 3.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8 09:00:00 至 2025-10-11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1 09:1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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