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环境提升项目以儋州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预算审核报告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环境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环境提升项目:
2.1 建设地点: 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花果山公园环湖路改造主要设计内容包括:1、延环湖路新增慢跑系统道路分色及划线设计;2、延环湖路新增路灯照明系统及相关电气系统设计;3、延花果山湖各景观节点新增垃圾分类系统设计;4、延花果山湖各景观节点新增安全设备(设施)系统设计;5、花果山湖现状停车场扩建;6、现状蘑菇亭翻新并新增观鸟平台,打造新景观节点现状“儋州帽”样式凉亭翻新并改、扩建周边广场、花池等,打造关 键景观节点;8、花果山湖现状公路桥及闸房翻新、路面喷涂,打造彩虹长桥;9、现状高杆探照灯及台阶翻新,周边新建广场、廊架,打造新景观节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3047769.69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环境提升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1 08: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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