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官桥镇高庄行政村龙泉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萧县官桥镇高庄行政村龙泉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XXCG20250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萧县官桥镇高庄行政村龙泉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 9 月 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原成交结果公示 :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盛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府邸办公楼 5楼513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 815070.29元)
评审报价金额:捌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 815070.29元)
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大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 188 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壹万肆仟玖佰元( 9149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玖拾壹万肆仟玖佰元( 914900.00元)
2、 原成交结果公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经理:蒋翠丽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 212131911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更正为:
工程类
项目经理:陈风侠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 151672451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更正日期: 2025年 9 月 16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联系人: 杜工 ,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萧县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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