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峡江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建设)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HXJ2025-9-10
项目名称:峡江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374691.32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吉购2025F000083046 | 峡江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建设) | 1 | 项 | 2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进行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接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 目 的采购活动: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招 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 分支机构负责人 ”。4)承接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 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 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性为:工程类,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本项目的承接商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4 2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