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卷烟厂2025年更新印坝子库房灯具(第二次)
重庆
重庆卷烟厂2025年更新印坝子库房灯具(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重烟厂招 2024-35号
1.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卷烟厂2025年更新印坝子库房灯具(第二次)。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重庆卷烟厂2025年更新印坝子库房灯具(第二次),主要内容是印坝子库房旧灯具设施拆除、新购防爆灯具及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项目规模:含税价30万元。
2.4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坝子库房旧灯具设施拆除、新购防爆灯具及安装调试。
2.5 项目地点:重庆卷烟厂(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涂山路579号)印坝子库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1.2 从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合同签订时间及对应发票开具时间都须在该时间段内)投标人承担过一个机电设备或电气设备的销售或安装业绩。
3.1.3 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3.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1.5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1.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
3.2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外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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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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