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
一、项目编号:NMGZC-C-F-250587-1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恰特东街17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58,000.00元 | 79.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16070300 软件运维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 TCP实时通信服务器 HTTP接口服务器 后台管理服务器 公共服务网站服务器 实时通信数据库 基础数据库 资源服务器 平台系统软件 | 1、项目中如需通过应用软件、硬件等提供服务的,由运维单位自行解决。 2、本项目涉及的应用软件等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允许同意,运维单位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重要信息。 3、提供软硬件日常及重要时段安全运维和值守,定期配合开展配置评估、漏洞评估、加固支持、日志分析等服务,按要求完成网络安全相关整改以及专项网络安全工作。签订网络安全和保密协议,加强运维人员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 4、运维人员需定期整理运维记录,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汇报,并交采购人保存。所有运维工作均要求记录在册,运维记录要完整准确,运维服务期结束后作为运维成果的考核依据。 5、根据工作需要,运维单位要配合联系国家级平台做好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支持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与运维对象有关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业务协同与联网调试等工作。 |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开始服务,为期12个月 | 按照招投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响应 | 258,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采购人代表) 、 雷** 、 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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