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MC2025CG509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蒙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5 年 9 月 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的 “
| 5 | 实施团队 | 5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每提供一项加1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应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网络工程师或信息安全工程师或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每提供一项加1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
|---|
”变更为
“
| 5 | 实施团队 | 5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高级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加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不低于3人)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证书,每提供一个初级资格证书得1分,每提供一个中级资格证书得2分,每提供一个高级资格证书得3分,满分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2)一人有多个证书的按一个证书算。 |
|---|
”
更正日期: 2025年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公安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东 5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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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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