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项目名称: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2.2 建设地点:滕庄子污水处理厂位于黄骅市规划路 44 号路与海华大街交汇处东南侧,现状滕庄子污水处理厂厂内侧预留地块。黄骅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黄骅市海丰大街东侧,规划经三路西侧,北海路南侧,人民路北侧区域,现状黄骅镇污水处理厂厂内侧预留地块。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羊三木乡,位于迎宾大路和纬一路路口,现状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内预留地块。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合格要求。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7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所有设备30天内全部供到现场。
2.2招标范围:提供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所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招标文件以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需配备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接线箱、设备之间的电缆和信号电缆的运输、装卸、检测、系统调试和相应质保期内的维护,以及调试期间提供必要的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 资质,自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同类污水厂设备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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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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