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防伪薄膜连续化试验开发(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透明防伪薄膜连续化试验开发(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21FW20250040-1C-C
透明防伪薄膜连续化试验开发(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透明防伪薄膜连续化试验开发(第二次)
1.2采购人: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拟委托开发卷对卷连续化加工透明防伪薄膜的加工工艺,打通关键环节卷对卷纳米压印等流程,完成薄膜的制备,在此基础上研究复合光学薄膜防伪元件的制备,工艺条件对生产加工效率和防伪性能的影响,以满足未来产业化的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拟委托开发卷对卷连续化加工透明防伪薄膜的加工工艺,打通关键环节卷对卷纳米压印等流程,完成薄膜的制备,在此基础上研究复合光学薄膜防伪元件的制备,工艺条件对生产加工效率和防伪性能的影响,以满足未来产业化的需求。
2.2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10个月内完成卷对卷连续化加工工艺研究,提供样品和整体工艺技术方案。
2合同签订16个月内完成分段式填充防伪材料试验及复合防伪元件的制作。
2.3服务地点: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时间节点完成项目交付,交付地点甲方指定车间。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1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2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
3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 执业许可证 ” 复印件;
4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 2)财务要求 : 2023年度 或 2024年度 由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能够出具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有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或提供磋商日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 “ 复印无效 ” 的,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参与同时参与的多个标段投标的,仅需在其中某个标段投标档中提供原件);
2 )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业绩要求 : 无
( 4)信誉要求: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 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 4 未被列入采购人行业采购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查询)。
( 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承诺函);
2供应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附承诺函)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23:5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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