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租赁(天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天津
库房租赁(天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53FW20250022-1C
库房租赁(天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库房租赁(天津)项目
1.2采购人:中钞实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此次拟租赁库房面积约2400m2,其中约2100m2用于原辅材料、SLC成品粒子、市场产品、生产设备存储;剩余约300m2用于通道及作业区域预留。库房需不受黄牌货运车辆运输限制,消防系统健全,配备出入管理,库房内外安防系统全覆盖等要求。
2.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因特殊情况终止租赁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供应商,不收取违约金。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租赁库房用于原辅材料、SLC成品粒子、市场产品、生产设备存储。距离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较近(降低运输成本),出入货车方便;面积:2400±(200)平方米。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此次拟租赁库房面积约2400m2,其中约2100m2用于原辅材料、SLC成品粒子、市场产品、生产设备存储;剩余约300m2用于通道及作业区域预留。库房需不受黄牌货运车辆运输限制,消防系统健全,配备出入管理,库房内外安防系统全覆盖等要求。
2.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因特殊情况终止租赁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供应商,不收取违约金。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租赁库房用于原辅材料、SLC成品粒子、市场产品、生产设备存储。距离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较近(降低运输成本),出入货车方便;面积:2400±(200)平方米。
2.2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2.3服务地点:天津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租赁库房用于原辅材料、SLC成品粒子、市场产品、生产设备存储。距离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较近(降低运输成本),出入货车方便;面积:2400±(200)平方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 )资质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所提供库房须为投标人所有或投标人有进行对外租赁的权利;如果库房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需提供所出租库房的所有权证明,如果投标人有进行对外租赁的权利,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2 )财务要求 :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供应商 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 供应商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 “ 复印无效 ” 的,应在电子 响应 文件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2 )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 )业绩要求 : 无。
( 4 )信誉要求: 1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 2 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 3 近三年内 供应商 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须附承诺函 ) ; 4 未被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行贿人黑名单、行业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 无需提供此材料,由 采购 人于 评审 当日查询 ) 。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6 )其他要求: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包括母子公司间管理关系以及同一人在不同单位任职董监高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2 )各家 供应商 的上传电子版 响应 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 IP 地址等不得一致 (由平台自动检测)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其他 :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信息显示为同一台机器制作,包括文件制作机器码 、文件创建标识码、 IP 地址相同等情况,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视为串标围标行为。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23:5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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