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规划发展促进中心纳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调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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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5000112
二、项目名称:纳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调查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泸州市江阳南路21号 | 456,000.00元 | 98.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040000 | C19040000 测绘服务 | 纳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调查 | 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的成果满足部、省、市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省、部核查 | 以部、省、市、区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丹晓萍 、 刘天鹏 、 李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 2023 〕 243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 ﹞ 123 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 — 金融服务平 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 政采贷 ” 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 款审批情况等。 需解锁 周良斌 (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规划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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