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旧高速公路扩建工业废水处理站及停车场搬迁项目设计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旧高速公路扩建工业废水处理站及停车场搬迁项目设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0921845 、 SXZB-2509272911JNF2729/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旧高速公路扩建工业废水处理站及停车场搬迁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921845 、 SXZB-2509272911JNF2729/01 ),已由 总经理办公会 (2025)13次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业废水处理站、停车场位于太旧高速公路南侧场地,由于高速公路扩建原因,需占用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和停车场的位置,所以需在 1#煤场北侧斗轮机轨道与7#栈桥之间布置新的工业废水处理站;在培训基地北侧草坪场地布置停车场位置,并完成上述项目的整体设计。
2.2 采购范围: 对工业废水处理站及停车场项目进行整体设计并提供电子版及 6套纸质版: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雨水系统、停车场、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建筑工程等项目的设计,以及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水泵、阀门等设备设计选型等。设计人负责上述改造项目的可研、施工图总图设计、施工图详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交底、工地现场服务等。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2年9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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