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EJSCGXQ202508130132)项目(泗阳)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EJSCGXQ202508130132)项目(泗阳)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EJSCGXQ202508130132 )项目(泗阳) ,(招标编号: WY-20250910-013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EJSCGXQ202508130132 )项目(泗阳),拟采购对本项目所需的安装及调试等,清单明细及技术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单项招标。
( 1 )招标规模:预估总金额 232.2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 2 )履行地点:宿迁市泗阳县,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区域为准。
( 3 )工期: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且符合进场条件后 30 天内(以最晚时间为准)。
( 4 )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年。
( 5 )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 6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分为 2 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分别为 1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数量 | 预算金额(元,不含税) |
|---|---|---|---|---|
| 1 | 标包一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EJSCGXQ202508130132 )项目(泗阳) 01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1815000 |
| 2 | 标包二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EJSCGXQ202508130132 )项目(泗阳) 02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507000 |
注: 本项目共计 2 个标包,根据标包序号从 1 至 2 依次评标,每个标包确定 1 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包,根据项目标包评标顺序,若在前一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只参与下一项目标包的综合评审,不参与下一项目标包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1.4 本项目 2 个标包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 1815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不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 507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部分限价为 18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限价为 327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不含税投标报价(含设备材料部分和服务部分)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 1 个本项目类似的信息化服务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总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1.3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扫描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含)后投标人开出的有效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任意联扫描件或提供可开具承诺书扫描件)。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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