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内河港丹阳港区陵口作业区码头工程电动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项目
江苏
镇江内河港丹阳港区陵口作业区码头工程电动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项目
DYG-ZMD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作为招标代理现对该工程电动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项目 DYG-ZMD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
2 . 项目概况 及招标内容
( 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陵口镇的西侧,京杭运河左岸、丹阳港区陵口作业区,建设 1 个 1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 3 个 1000 吨级件杂货泊位、 4 个 1000 吨级散货泊位、 3 个 1000 吨级铁水联运泊位、 8 个待泊泊位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 457 万吨。
(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DYG-ZMD标段,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 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 的供货及售后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购 1 台 45 吨电动集装箱正面吊(含充电桩),用于集装箱重箱装卸作业,包含正面吊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质保、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总装、调试、测试、工厂试验、出厂检验、整机发运至现场、现场调试及试车验收、人员培训、保险、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按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要求的质量监督和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等伴随服务,以及向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的办理等,直至招标人签发验收证书为止,即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方将承担包含全部运输、卸船、安装、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计划供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供货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 ,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且生产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设备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2 财务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台(或以上)电动正面吊的生产(或销售)业绩。
3.1.4 信誉要求:
a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等级(服务类)被评定为 C 级或以上级别;
b .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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