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上狮村山塘整治工程
浙江
林城镇上狮村山塘整治工程 (不见面开标)
发包 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 发包 项目为 林城镇上狮村山塘整治工程 ,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 发包 条件, 发包 人为 长兴县林城镇上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为 自筹 。 委托 发包 代理单位为 ,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发包 ,本次 发包 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 工程为 林城镇上狮村山塘整治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 A 段(生态挡墙 + 游步道): 53 米; B 段(亲水平台): 30m ; C 段(浆砌块石挡墙 + 排水沟 + 游步道): 63m ; D 段: 115m ; E 段(排水管道及游步道): 205m ;沥青路面修补;清淤 1807m3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77 万元。
3、计划工期 : 70 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承包申请 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施工 发包 要求 承包申请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企业注册地在湖州市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 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 B 类证书; 在 承包申请 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 承包申请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 发包 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承包申请 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5.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承包申请 。
6、 发包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 承包申请 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202 5 年 9 月 11 日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html ) 上点击 “ 限额平台企业登录 ”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 “发包 文件下载 ” ,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 “ 下载 ” 。 发包 文件免费下载,下载 发包 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 “ 网上支付 ” (无需支付),再点击 “ 下载 发包 文件 “ 即可。
6.2 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 承包申请 。 发包 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投标 单位操作手册》。 承包申请 人注册申请和 CA 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7、 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承包申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承包申请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9 月 18 日 9: 0 0 时 ;
7.2 承包申请文件 递交方式:电子 承包申请文件 通过 CA 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 投标 模块上传。
7.3 未在 承包申请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承包申请文件 , 发包 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 :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进入开标系统,请 承包申请 单位使用 IE11 及以上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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