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5地块配套电力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05 地块配套电力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隆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的 05 地块配套电力工程 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SJ-GC-20250910-01 ;
2.2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05 地块配套电力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位于龙潭路以西、丝绸街以北、灵山大街以南、致富路以东;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05 地块配套电力 10KV 及以下部分电力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9 招标控制价: 1576.5095 万元;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2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